一、招商人:海口机辆轮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2024年动车组受电弓及车顶状态动态检测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三、招商业务基本情况:
1.工作量:三亚所2套、海口所1套设备临修,共3套。
2.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必须在乙方公司进行培训取证,并完成入场作业安全培训,方能入场开展设备维保工作;每次维保后填写维保记录(一式2份),详细记录保养情况、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双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3.竞商人提供的技术、服务、产品如含有任何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或知识产权的因素,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竞商人承担,因竞商人原因造成我方或竞商人从业人员的人员伤亡的,其责任完全由竞商人承担。
4.合同期限:一年
四、项目实施地点:三亚动车运用所、海口城际动车运用所
五、竞商人资质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1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竞商人业绩:竞商人近3年内完成过本项目同类服务项目(合同证明)。
4.竞商人具有生产制造维修同类产品的能力,该产品通过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动车评审或鉴定。
5.与招商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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