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拟采购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空气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空气系统维保服务
2、维保期限:期限1年。
3、项目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期限 | 预算价格 |
01 | 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空气系统维保服务 | 1年 | 85000元 |
4、主要维保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必须现场实地勘察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中如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6、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现场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7、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不得参加投标。
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0、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维修工程师资质证明证件复印件并盖章。
(2)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或者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三、议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议价文件签署委托书(原件)
2、议价人员身份证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相应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12月19日16时00分至 12月22日16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市医院器械科(吉首市人民北路73号)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26日10时00分
4、议价地点:吉首市人民医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议价时间: 2023年12月26日15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联系人:黄科长
7、联系电话:0743-823331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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