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 公告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米脂公司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维保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2:49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报价。
┃ 询比价 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10680000-XJ-2024-0019
采购单位: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3-19 08: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19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4-03-19 10:00:00
价格开启时间: 2024-03-19 14:00:00
采购类别: 维修
┃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 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保证金 10680000-XJ-2024-0019)
保证金收款账户: / /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维保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无 | 1.000 | 项 | 电汇 | 米脂冀东 |
收货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州街道东山梁工业园区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一、项目名称: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金额: 乙方提供一年的系统软件维护服务(包括省市平台对接、软件升级、日常巡检、数据维护、系统运行)。维保技术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税率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增值税税额 元(大写: )。 三、合同履行期限及方式: 1.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即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为止)。 2.履行方式:委托技术服务 四、发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金额总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费用。 2.本服务合同到期后次月,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剩余全部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费用。 3.乙方需保证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经查属实,乙方开具的票据违反税务机关相关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处罚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法违规发票票面金额3倍的违约金。 4.如遇国家税收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动,乙方需按照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相关指引填开发票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单位、金额、税率和备注等信息,合同不含税单价或不含税金额不变,含税单价及含税合同总价根据税率变化做相应调整。 5.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五、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服务质量。 2.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技术、数据、经营等信息必须保密。 3.服务存在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及时改进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服务达到约定质量要求。 4.乙方必须保证在工作期内提供电话或视频远程技术指导支持。 5.已方变更项目对接人时,应当提前三日告知甲方新的对接人联系方式,并及时与甲方对接技术服务事宜。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满足乙方工作中的正当信息数据需求,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如果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协助甲方查找原因,补齐数据,确保数据上传至省市平台,如未能按要求完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推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的 0.5%/天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 10%。 2.因数据上传率太低,导致公司被省市节能中心通报批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3.双方不得私自解除合同,一方私自解除合同或者经催告后长时间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
┃ 联系人
李江江 / 19929121216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18635909901
监督举报邮箱: bbmgmz@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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