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大连航空航班数据共享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采购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07-E-2024-023
二、项目地点:大连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1.内容:提供航班数据共享系统维保服务(不包含硬件设备),确保系统中各个字段可以正常交互,且提供软件联调联试服务。
2.要求:有开发或者维护过omis系统等经验;支持7*24小时响应;一般问题电话或远程指导解决,必要时现场解决故障;当年技术服务结束后,即每年年末付款;项目工程师需具备3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两轮竞争谈判公示后,仅有北京航旭汇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该项目。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北京航旭汇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彬洪
联系人电话:0411-88123113
联系人邮箱:nibinhong@airchina.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大连航空官网(http://www.dalianair-china.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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