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全面维保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SXQT-24003-2-1
二 、 项目名称: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全面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南京祥泰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2号 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研发楼 5室
成交金额: 70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 90.13 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全面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
服务范围 | 濉溪县医院病房大楼、门诊大楼中央空调系统全面维保,急诊大楼,公共卫生楼,后勤楼,高压氧楼及 120 指挥中心空调主机设备(包含更换原厂正品制冷主机冷冻油、油 过滤器 、干燥过滤器、胶水、生胶带、电工胶带、黄油、安全阀效验费用等 )、末端设备、辅助设备及整个空调系统相关设备的人工技术维保服务。 |
服务要求 | 严格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要求的内容执行。 |
服务时间 | 三年,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可延续合同,结算方式不变。 |
服务标准 |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定,保证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玲 、 马利华 、 程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收取,代理费为: 238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电话:0561-688667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地 址: 濉溪县溪河路 114号
联系方式: 0561-609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 CZ—1幢2层
联系方式: 13966101752、18656191222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徐刚、唐娟
电 话: 13966101752、18656191222
十、附件
1.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二次报价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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